10月18日(星期二)09:00,绿春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李龙者、罗德元、李异方、蔡金强等16被告寻衅滋事罪、妨害公务罪、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
2016-10-14 09:07:47
云南省绿春县人民法院
公 告
我院定于2016年10月18日上午9时00分在绿春县人民法院一号法庭,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龙者、罗德元、李异方、蔡金强、艾忠林、黄忠、熊亚黑、李悦、王拾贵、李俄嘎、王进平、李小强、李和才、杨文华、梅志平、钟立才寻衅滋事罪、妨害公务罪、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。
特此公告
绿春县人民法院
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四日